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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求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26年纸质图书购置的公开招标公告

  • 2026-04-08

项目名称: 浙江求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26年纸质图书购置的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公司: 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采购标的物: 纸质图书

项目地区:浙江 杭州

免费查看原文

项目概况

2026年纸质图书购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下载)招标文件,并于 2026年04月29日 14:00 (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330000263030390000022-QSZBC260048ZHGK

项目名称: 2026年纸质图书购置

预算金额(元): 900000

最高限价(元): 标项 1:100%;标项 2:100%;标项 3:100%

采购需求:

标项号

标项名称

标项预算 (元)

最高限价(折扣)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备注

中文纸质图书(综合性图书)

450000

100%

详见第二章 采购需求。

中文纸质图书(自然科学图书及其它)

350000

100%

详见第二章 采购需求。

中文纸质图书(社会科学图书及其它)

100000

100%

详见第二章 采购需求。

本项目分为三个标项采购,投标人可选择其中的任意一个标项或多个标项投标。每个投标人最多中标 1个标项,评审按照标1、标2、标3的顺序进行。

评审过程中,若某标项的中标候选人,在后续排序的标项中综合得分排名第一,则该中标候选人不再被推荐为后续标项的中标候选人,由后续标项综合得分排名第二的投标人递补为该标项的中标候选人;若递补候选人仍为已确定的其他标项中标候选人,则继续按综合得分排名依次递补,以此类推。

各标项参与评审的有效投标人数量需满足以下要求,否则对应标项按废标处理:

标项 1:有效投标人不得少于3家;

标项 2:若标项1的中标候选人参与本标项投标,则有效投标人不得少于4家;若标项1的中标候选人未参与本标项投标,则有效投标人不得少于3家;

标项 3:若标项1、标项2的中标候选人均参与本标项投标,则有效投标人不得少于5家;若仅1名其他标项中标候选人参与本标项投标,则有效投标人不得少于4家;若其他标项中标候选人均未参与本标项投标,则有效投标人不得少于3家。

合同履约期限: 标项 1、2、3,合同签订后至2026年12月10日止

本项目( 是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无;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标项2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标项3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 至 2026年04月29日 ,每天上午 00:00:00至12:00:00 ,下午 12:00:00至23:59:59 (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 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 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 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6年04月29日 14:00 (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 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 2026年04月29日 14:00

开标地点(网址): 政府采购云平台()/杭州市西湖区玉古路173号中田大厦21楼1号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投诉列表。采购当事人通过在线方式提出或受理询问、质疑、投诉的,即视为认可电子送达方式与邮寄送达方式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相关文书送达日期以该文书到达本采购当事人在政采云平台账户的日期为准。各采购当事人应确保其政采云平台账户信息真实有效,并保持账户处于正常可用状态。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务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包括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支持科技创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详见招标文件的第三章—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地 址: 杭州市余杭区古墩路1516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 徐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查看完整信息

质疑联系人: 李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 查看完整信息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浙江求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杭州市西湖区玉古路173号中田大厦21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 温瑶、李聪、陈培特、杨秀书、孟畅、杜伟波、姜海军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查看完整信息

质疑联系人: 周安琪

质疑联系方式: 查看完整信息

3. 该项目由采购人处理采购争议。质疑环节,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处理的,可由采购代理机构答复。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向采购人内部设置的采购监督机构反映。

政策咨询:何一平、冯华,查看完整信息、87055741

预算金额未达100万元的采购项目,由采购人处理采购争议。

339900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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