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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嵊州市分公司2026年冷链车租赁项目(第三次)】采前公示

  • 2026-04-09

项目名称: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嵊州市分公司2026年冷链车租赁项目(第三次)】采前公示

招标公司: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绍兴市分公司

采购标的物: 冷链车租赁项目

项目地区:浙江 绍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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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嵊州市分公司2026年冷链车租赁项目(第三次)直接采购采前公示

一、采购单位: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绍兴市分公司;

二、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嵊州市分公司2026年冷链车租赁项目(第三次);

三、 项目编号: SXPOST-FW-2026003。

四、项目概况:为拓展小笼包寄递市场,拟开通每日浙江、上海、江苏快递冷链和浙江、上海、江苏整车冷链业务三条线路,通过增加不同型号的冷链运输车来解决,满足不同规模的物流需求。

五、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六、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

(一)采购内容

本项目分为1个标包,确定1名中标人,预估总采购金额42.6万元(含税)。具体如下:

标包号

车型

单位

数量

单价最高限价(含税,元/辆/月)

租赁期限

合计(含税)

价格权重

1

4.2米厢式冷链车型

3

≤6000

1年

216000

51%

6.8米厢式冷链车型

1

≤8000

1年

96000

23%

7.6米厢式冷链车型

1

≤9500

1年

114000

26%

注:实际采购数量及采购金额以招标人通知为准,招标人不作承诺。

(二)报价:月均车辆租赁报价为月均车辆使用费用与月均服务费用之和。

①月均车辆使用费用:月均单车使用费用。

②月均服务费用:全车保险,包括交强险与商业险(其中商业险包含第三者责任险保险额度要求为300万及以上,驾驶员座位险保险额度要求为2万及以上,及车损险、不计免赔险、附加医保外医疗费用责任险);年检;车辆相关证照办理费用(包括且不限于车辆牌照、行驶证、符合当地通行要求的规定证照及车辆标识喷涂等所产生的费用);协助处理交通违章与交通事故等工作所需的费用;车辆正常磨损所需要的维修和保养等费用(包括且不限于工时费、材料费及材料管理费等相关的所有费用);非人为原因造成的设备故障维修(含轮胎修补)等所需的费用;其他完成规定的相关服务标准所需的费用。

(三)合同周期:1年。

(四)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交付。

(五)交货地址:招标人指定地点。

七、资格条件

1、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在的企业,或有总公司法人授权的分公司。

2、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3、投标人须是车辆制造商,或经该制造商授权开展销售、租赁业务的经销商。所投车辆须通过“中国强制产品认证”(3C)认证(提供制造商或授权书(原件)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所投车辆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4、所投车辆必须在国家工信部颁布的箱式冷藏车公告范围内(所投车辆的制造商及所投车辆车型须为《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所列企业及型号),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箱式冷藏车的强制规定(国家工信部颁布的箱式冷藏车公告截图加盖公章)。

5、投标人自2023年1月1日以来具有销售或租赁同样或类似车辆的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6、拟提供租赁车辆须为投标人2023年1月1日后注册的自有车辆(提供拟投入车辆行驶证复印件;如新车提供承诺函)。

7、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8、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浙江省邮政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规定期限及范围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9、本项目不接受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为近亲属关系),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10、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并且不得将本项目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分包。

12、递交投标(应答)文件的设备需为投标人自主可控的电脑终端设备,不得与其他潜在供应商使用同一台电脑递交投标(应答)文件。如开标/评审后发现不同投标(应答)人上传投标(应答)文件的网卡信息/MAC地址、CPU信息/CPUID信息同时完全一致的,对本项目该投标(应答)人投标(应答)的标包/标段予以否决。

八、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新昌白云人家农副产品配送服务有限公司;

九、采用直接采购方式的原因:

该项目经两轮及以上公开采购,只有一家供应商投标,按照相关规定,本项目转为直接采购;

十、公示的期限:2026年4月9日至2026年4月13日;

十一、异议的受理方式:公示期间,如果对本项目采购内容、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和供应商选择等有异议或质疑,请以书面形式签字或加盖单位公章,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的方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绍兴市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中捷通信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俞工

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邮箱:1106985113@qq.com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莫干山路333号

采购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绍兴市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中捷通信有限公司

日 期:2026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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