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市健康医疗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开展非急救转运工作收费标准的公示
- 2026-04-09
项目名称: 关于开展非急救转运工作收费标准的公示
招标公司: 乐清市健康医疗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地区:浙江 温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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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乐清市非急救转运服务管理工作方案》(乐卫发〔2025〕72号)等文件精神,统筹利用区域资源,增加非急救转运服务供给,规范非急救转运经营服务行为,提升人民群众对非急救转运服务的满意度。现将乐清市非急救转运工作收费标准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2026年4月9日-4月15日。公示期间,广大市民及相关单位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在公示期内与市健康集团联系,联系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乐清市健康医疗集团有限公司
2026年4月9日
序号
收费项目名称
项目内容
计价单位(元)
备注
1
乐清市域内转运服务
计价说明:
1.收费按服务内容累计收取;
2.里程按上车地至目的地距离计算;
3.高速通行费、过路费、过桥费另收
1.转运费:起步价100元(5公里内),5公里以外加收7元/公里;
2.呼吸机租赁费:200元/次;
3.吸氧费:1元/公里,不足10元的按10元收取;
4.搬抬服务:1层至3层(含电梯房)50元,3层以上100元(需患方一同协助,我方提供相应服务人员);
5.夜间(20:00至次日6:00)加班费:60元/次。
1.服务对象包括: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含其父母、配偶、子女)、三属人员,以及经民政、残联等部门认定的五保户、特困户、家庭困难人员、残疾人等特定群体。上述人员在市区范围内享受免费待遇,在市域外享受八折优惠。 2.车辆到达出发地接送病人时,如需长时间等待,则加收等待费100元/时,不足1小时的按1小时计费。半小时内不计费。
3.医生陪护费:320元(50公里内),超出部分加收3元/公里;护士陪护费:260元(50公里内),超出部分加收2元/公里。
2
乐清市域外转运服务
计价说明:
1.收费按服务内容累计收取;
2.里程按上车地至目的地距离计算;
3.高速通行费、过路费、过桥费另收
1.乐清市域外其他地区转运费:7元/公里;
2.呼吸机租赁费:1.5元/公里,不足200元的按200元收取;
3.吸氧费:1元/公里;
4.搬抬服务:1层至3层(含电梯房)50元,3层以上100元(需患方一同协助,我方提供相应服务人员);
5.夜间(20:00至次日6:00)加班费:60元/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