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对天台启浪采棉机械配件有限公司年产300万件采棉机配件,500吨PE膜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行政许可的公示
- 2026-04-09
项目名称: 拟对天台启浪采棉机械配件有限公司年产300万件采棉机配件,500吨PE膜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行政许可的公示
招标公司: 天台启浪采棉机械配件有限公司
中标公司: 浙江碧云天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地区:浙江 台州
天行审环建示[2026]11号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天台县行政审批局拟对天台启浪采棉机械配件有限公司年产300万件采棉机配件、500吨PE膜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环保行政许可。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告知我局。
一、项目名称:天台启浪采棉机械配件有限公司年产300万件采棉机配件、500吨PE膜建设项目
二、建设地点:浙江省台州市天台县洪畴镇洪三大道19号
三、建设单位:天台启浪采棉机械配件有限公司
四、环评单位:浙江碧云天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五、项目概况:项目总投资580万元,租用浙江蓝翔反光材料有限公司现有闲置厂房,实施年产300万件采棉机配件、500吨PE膜建设项目。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内容
要素
排放口(编号、名称)/污染源
污染物项目
环境保护措施
执行标准
大气环境
注塑废气G2、挤出废气G3、吹膜废气G4(DA001)
非甲烷总烃、苯乙烯、丙烯腈、乙苯、1,3-丁二烯、臭气浓度
注塑机开模口上方设置集气罩;挤出机、吹膜机出料口上方设置集气罩;,设计风量为11000m 3 /h;本项目注塑废气G2、挤出废气G3、吹膜废气G4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一根20m高DA001排气筒排放。收集效率为70%,处理效率为70%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
浇注废气G5、固化废气G6、保温废气G7、刷胶废气G10、刷胶烘干废气G11(DA002)
VOCs、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
浇注机、清洗刷胶机上方设置集气罩;烘道、烘箱整体集气,设计风量为13000m 3 /h;本项目浇注废气G5、固化废气G6、保温废气G7、刷胶废气G10、刷胶烘干废气G11经分类收集后通过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一根20m高DA002排气筒排放。集气罩收集效率为70%,整体集气收集效率为85%,处理效率为85%
《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表5新建企业大气污染排放限值、《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
抛丸废气G8、喷砂废气G9(DA003)
颗粒物
抛丸机密闭集气,收集效率100%;喷砂机设备上方设置集气罩,收集效率70%,设计风量为9000m 3 /h;本项目;抛丸废气G8密闭集气后经自带滤尘装置处理达标后与经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的喷砂废气G9共同通过20m高DA003排气筒排放;,处理效率为95%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厂区内
非甲烷总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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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
厂界
颗粒物、非甲烷总烃、苯乙烯、丙烯腈、乙苯、1,3-丁二烯、VOCs、 臭气浓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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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
地表水环境
废水总排口
DW001
COD Cr 、氨氮
本项目间接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损耗不外排;直接冷却水定期捞渣后回用,定期补充损耗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纳入天台县苍山污水处理厂处理。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25)表1 氮、磷水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
污水厂排放标准:《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69-2018)、《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
声环境
生产车间
噪声
①本环评建议生产车间运行时要尽量关闭门、窗;对风机采取减振、隔震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安装减震措施;
②建设单位应加强设备日常检修和维护,以确保设备正常运转,避免由于设备故障引起的较大噪声。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电磁辐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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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一般固废主要为一般废包装材料、废边角料、集尘灰、干式机加工边角料、废不锈钢丸、废布袋收集后出售给相关企业综合利用;湿式加工含废切削液金属屑(含废切削液)、废化学品包装材料、沉渣、废液压油、废油桶、废活性炭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进行统一收集,防风吹、雨淋和日晒,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并统一集中处理,防止虫、蝇滋生。
七、相关环保措施承诺:业主承诺在今后的生产和建设活动中,将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认真履行环境保护义务,严格按照环评和环评批复的要求建设环保设施、完善环保措施。项目建设完成后,保证环保设施正常运转,并按时完成三同时验收相关手续。
八、听证权利告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九、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公众可以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天台县行政审批局提交书面意见。
通信地址:天台县行政审批局审批一科(1)
电子信箱:tthbjspk@163.com
公众提出意见的时间:2026年4月10日—2026年4月16日
信息发布单位:天台县行政审批局
信息发布日:2026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