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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盐县人民医院于城分院建设工程-医疗专项(污水处理)

  • 2026-04-10

项目名称: 海盐县人民医院于城分院建设工程-医疗专项(污水处理)

项目编号: 卫招2026-002号

招标公司: 海盐县卫生健康局

采购标的物: 建设工程污水处理

项目地区:浙江 嘉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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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区块链已存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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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盐县人民医院于城分院建设工程 -医疗专项(污水处理) 施工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 卫招 2026-002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海盐县人民医院于城分院建设工程 已由 海盐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 盐发改投〔 2025〕21号 文件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海盐县卫生健康局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统筹解决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医疗专项(污水处理)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位于海盐县于城镇三联路东、于顺路北侧 。

2.2建设规模: 总用地面积 10973平方米,项目规划新建总建筑面积为11358.11平方米 。

2.3工程费用: 90 万元 。

2. 4 计划工期: 360日历天,且满足整个工程竣工验收进度要求 。

2. 5 招标范围: 海盐县人民医院于城分院建设工程 - 医疗专项(污水处理)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工程量,详见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及合同条款所包含的相关施工范围与承包内容 。

2. 6 标段划分: 一个合同段 。

2. 7 工程质量要求: 合格工程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 投标人 须 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 “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 “合格”状态)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机电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 资格 。详见本公告附表 “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 。

3.2 本次招标 不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 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 年 4 月 10 日 9 时 00 分至 2026 年 4 月 21 日 14 时 00 分 , 请各投标人登陆 “新点电子交易平台(海盐专区)(/)”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和施工图纸等相关资料 。

5.现场踏勘与投标预备会

5.1 现场踏勘时间: / ;地点: / 。

5.2 投标预备会时间: / ;地点: / 。

6.投标保证金和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1万 元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支付。

6.2 投标文件 递 交的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为 2026 年 4 月 21 日 14 时 00 分 (北京时间),地点为 浙江圣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一(武原街道兴业路 618号东欣大厦9楼) 。

6.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招标公告及相关信息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浙江政务服务网) 、新点电子交易平台(海盐专区)(/)上发布。投标单位请 重新注册账号后(首次登录) 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海盐专区)( /)登录入口上操作。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海盐县卫生健康局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圣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海盐县武原街道 地址: 海盐县武原街道兴业路 618号东欣大厦9楼

联系人: 陈工 联系人: 钱 工

联系电话 : 查看完整信息 联系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1

202 6 年 4 月 10 日

附件一:

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

序号

项目内容

合格条件

1

营业执照

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

2

资质等级证书

具备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 “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 “合格”状态) (提供的资料见备注 3)

须 提 供 202 6 年 4 月 13 日(周一)在 “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参与投标资质的“资 质动态核查合格证明 ”,并就该证明相关内容的真实性作出书面承诺(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具体根据浙建建发〔2023〕98 号文件执行。

3

安全生产许可证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的资料见备注 3)

4

“三类人员”要求

具有企业主要负责人(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以及企业技术负责人等四岗位人员)的 “三类人员”A类证书,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和企业技术负责人的任职文件,拟派项目经理的“三类人员”B类证书,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至少 1 人)的 “三类人员”C类证书。拟派的B类人员不能与C类人员为同一人。 (提供复印件,如提供电子证书打印件的,打印件需在有效期内)

5

项目经理资格

具有 机电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 资格(提供的资料见备注 3)

6

投标截止日前近三个月内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委托代理人及 拟派项目经理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社会保险必须是以投标人名义缴纳,证明由社保部门出具) (提供复印件)

7

省外进浙备案证明

省外企业须提交有效期内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或 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备案网页截图(提供复印件)

8

没有被限制投标

投标人没有被有关部门限制、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9

其他强制性资格条件

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未被 “信用中国”() 列入 “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记录 。(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内任意时间的 “信用中国”网站()投标人信用查询网页截图。(以开标当日评标委员会核实的查询结果为准))

注: 1、评标委员会按以上《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每一项进行核查,如有一项不符合要求,则投标人的资格审查不通过,对不通过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再进行后续评审。

2、 建造师注册证书延续注册期间,投标人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视同原件。

3、 资质等级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证书可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或以带二维码的网络打印件代替,打印件需在有效期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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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指南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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