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正文

2026年宁波市鄞州区测绘服务采购项目单一来源意见征求公示

  • 2026-04-10

项目名称: 2026年宁波市鄞州区测绘服务采购项目单一来源意见征求公示

招标公司: 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鄞州分局

中标公司: 宁波市鄞州区测绘院浙江明州测绘院

采购标的物: 测绘服务数据更新与维护项目

项目地区:浙江 宁波

免费查看原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人: 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鄞州分局

项目名称: 2026年宁波市鄞州区测绘服务采购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项一

标的名称: 2026年用地报批所涉集体土地所有权换证测绘及全区不动产新增权籍调查成果入库更新服务(含实地勘察)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980000

单位: 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2026年用地报批所涉集体土地所有权换证测绘及全区不动产新增权籍调查成果入库更新服务(含实地勘察)

标项二

标的名称: 数据更新与维护(自然资源)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2000000

单位: 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数据更新与维护(自然资源)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29800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标项一:

2026年用地报批所涉集体土地所有权换证测绘及全区不动产新增权籍调查成果入库更新服务(含实地勘察)主要工作内容有:

1、用地报批所涉集体土地所有权换证测绘:1)用地报批前征地调查阶段所涉征用范围集体土地所有权现状调查测绘换证,主要针对拟征用范围内开展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成果套合审查,对征地范围内所有涉及集体土地所有权宗地已变更的宗地组织所在村集体依申请更新换证。2)用地报批后土地供应阶段所涉及供地范围集体土地所有权变更调查测绘,主要针对已征用土地在进行土地供地前,对被征用的集体土地所有权根据征地批文开展依嘱托变更测绘换证,实质也属于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更新工作的主要组成部分。

2、权籍调查是不动产登记的前置性条件,是开展登记工作的基础性要素,数据的准确性、完整性与可靠性直接影响到不动产登记的自然属性的符合性,并对登记工作能否正常开展带来直接的影响,是不动产登记工作实施的必要条件。不动产新增数据入库属于不动产登记权籍调查成果维护管理工作中的长期性任务,也是不动产首次登记工作能够开展的必要条件。新增数据确认与入库工作主要包括各类批准、竣工、拆改建的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的现场勘察、审核、确认、备案与入库。不动产数据整合属于不动产登记权籍调查成果维护管理工作中的阶段性任务。由于原江东、鄞州、东钱湖几十年来房地分开登记产生的存量数据数量惊人,成果质量在不同时期差异很大,很多数据无法满足现有不动产登记的要求,虽然前期在批量数据挂接整理过程中,已经完成了相当一部分数据的整理工作,但基本只满足于属性挂接与不动产配号两个层面,对于属性数据的逻辑一致性与矢量数据的准确现势性未能进行处置,也无法进行批量处理。根据2025年不动产数据整合入库更新完成情况,全年需要通过长期的日常变更在线整理逐步完善。

浙江明州测绘院由原宁波市鄞州区测绘院、宁波市鄞州区土地勘测规划院、宁波市鄞州中升房地产测绘有限公司合并而成,是综合型甲级测绘单位,业务覆盖测绘与地理信息各个专业范围,自成立20余年来,为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鄞州分局、区住建局、原区规划分局、原区国土分局提供测绘与地理信息各项服务,经验丰富。考虑本次项目内容为常年延续性工作,部分项目使用的原始数据为测绘类国家秘密数据,范围广,信息量大,部分敏感数据不易对外公开;部分项目对服务响应要求高,需要做到7*24小时响应,为快速高效顺利完成工作任务,保障成果质量和服务效率,确保数据安全,符合涉密数据管理要求,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委托浙江明州测绘院实施。

标项二:

数据更新与维护项目是2026年鄞州区基础测绘项目的子项目,是历年的常规性数据更新项目,目的是对鄞州区工程控制测量成果数据、地下管线数据库的更新,以及进行提供坐标转换、空间数据归集库动态维护和空间数据共享维护等基础保障性工作,以满足城市规划设计和管理的需要。

宁波市鄞州区测绘院是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下属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实力雄厚,设备完善,具有较强的综合实力。专注为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鄞州分局进行数据更新服务,经验丰富。考虑本次项目有一定延续性且要求高,使用的原始数据为测绘类国家秘密数据,范围广,信息量大。为快速高效顺利完成工作任务,保障成果质量和服务效率,确保数据安全,符合涉密数据管理要求,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由宁波市鄞州区测绘院承担。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浙江明州测绘院、宁波市鄞州区测绘院

地址: 宁波市鄞州区惠风东路63号利时金融大厦A座7楼、宁波市鄞州区惠风东路228号

三、公示期限

2026年04月10日 至 2026年04月17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鄞州分局

联 系 人: 阮老师

联系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传 真: /

地 址: 宁波市鄞州区惠风东路228号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 宁波市鄞州区财政局

联 系 人: 郑老师

监管部门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传 真: /

地 址: 鄞州区前河南路16号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 标项一(98)专家论证意见表.pdf (2.0 M)

* 标项二(200)专家论证意见表.pdf (0.1 KB)

免费查看最新招中标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