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外国语学校新校区家电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 2026-04-30
项目名称: 金华外国语学校新校区家电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公司: 金华市城投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采购标的物: 家电
项目地区:浙江 金华
参照 招投标 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 浙江欣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受 金华市城投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的委托,现就 金华外国语学校新校区家电采购项目 的 设备采购 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 ZJXC-2026G033102/ 平台生成编号
二、采购组织类型: 委托代理(非政府采购)
三、 招标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采购 金华外国语学校新校区家电采购项目 。 质量要求: 详见本文件 “第五章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 。
序号
标段内容
采购需求
服务期要求
一
金华外国语学校新校区家电采购项目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
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15日历天内完成生产、交付,在接到招标人指令后5日历天内完成所有调试与安装。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一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投标人须具有满足承接本项目的相关能力;
7、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
8、未被列入“信用中国”() 、 中国政府采购网( )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
(二)特定资格条件 : / 。
五、 招标文件的报名 /获取时间、地址:
(一)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 2026 年 5 月 8 日 17 时前以书面形式 (并加盖公章) 就同一事项一次性向招标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提出不予受理。
(二)获取时间: 自公告发布后次日 0 点起至开标日前一天下午 16 时止(北京时间),平台系统维护期间除外 。
(三)获取方式: 进入金华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在线注册并参与项目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不再提供纸质文件,平台支持微信或支付宝扫码,支付成功后完成下载。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 5 00 元 / 份,售后不退(此费用由金华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代为收取,售后不退) 。
(四)本项目不提供招标文件纸质版。 投标人 应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不得对招标文件提起质疑投诉且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投标。同时请 投标人 在参加投标前自行随时关注项目的更正公告情况。
六、投标截止时间: 2026年 5 月 12 日 14 :30时,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七、投标地址: 金华市八一南街 387号信华大楼 三 楼开标 一 室。
八、开标时间: 2026年 5 月 12 日 14 :30时。
九、开标地址: 金华市八一南街 387号信华大楼 三 楼开标 一 室。
十、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壹万 元整(¥: 10000 )
(一) 递交方式:转账、汇款或电子保函(保单)
(二) 递交要求:
( 1)转账或汇款: 供应商应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前一次性将全额保证金以转账(或电汇)的形式由供应商账户递交至该项目(标段)系统指定保证金虚拟子账号。
( 2)电子保函:供应商应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前通过系统电子保函开具路径前往办理电子保函(保单)。
(三) 未按上述方式递交投标 /响应保证金的,其投标/响应将被拒绝。
(四)因数据处理存在时差,为避免发生延误递交或匹配情形,建议供应商办理保证金递交手续不要晚于投标 /响应截止时间前30分钟。供应商在完成保证金递交后,应及时查看已报名项目界面保证金状态,若显示“已支付/已支付(保函)”则表示保证金匹配成功;若递交保证金超过30分钟,保证金状态仍显示“未支付”,请重新核对汇款信息是否有误,确认无误的,可通过查看“保证金管理”菜单“未匹配保证金”列表,或及时联系平台、保函出具机构处理。
十一、其他事项:
1、 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取开标后资格审查,招标人不保证所有已完成报名的潜在投标人都符合资格要求。
2、本项目为非依法必须招标项目、非政府采购项目。
3、已报名 供应商认为 采购 文件 损害自身 权益 或存在需要澄清、补充、修正等问题时 ,可 通过线下或系统后台 -异议(质疑)菜单在线 提出 异议,在线提出的须同时上传盖章书面材料 。对 招标人 、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 招标人 、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 供应商 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15个工作日内向本项目采购监督单位 进行 投诉 。 异议 函 及 投诉书 可参考 平台 - 资料下载专区 的范本 。
4、招标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采购文件或整个项目进行必要的澄清、补正涉及文件更新的,已报名供应商可通过后台-已报名项目-报名详细-采购答疑文件中进行下载 。
5、 系统使用费:平台系统使用费收取按照 《 金华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收费标准(试行)》 执行( /detail?articleId=348 )。中标 ( 成交)供应商 在系统使用费订单生成后五日内未完成支付的, 招标人 有权取消其中标 ( 成交) 资格。
十 二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 可在 浙江企业采购信息服务网 (b.zhengcaiyun.cn)、金华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ome)等第三方公共采购交易平台发布。
十 三 、信用记录:
根据财库 [2016]125号《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采购代理机构会对投标人信用记录进行查询并甄别。
1、信用信息查询的截止时点: 开标后查询 。
2、查询渠道:
信用中国( );
中国政府采购网( )。
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和监督人员将查询网页打印、签字与其他招标文件一并保存。
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投标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将被作为无效投标被拒绝。不良信用记录指: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中 尚在行政处罚期内的。
十 四 、联系方式(质疑投诉联系方式):
1、招标人名称: 金华市城投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联系人: 郑先生 联系电话: 0579- 89133882
2、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浙江欣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李霄鹏 联系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质疑联系人: 徐诗奕 联系电话: 15 057842228
地址:金华市宾虹西路 251号6楼招标代理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