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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安区329国道服务区重卡充电站充电桩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 2026-04-30

项目名称: 临安区329国道服务区重卡充电站充电桩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招标公司: 杭州市能源集团工程科技有限公司

采购标的物: 充电桩电动汽车传导充电系统直流充电连接装置

项目地区:浙江 杭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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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询价公告

一、询价人: 杭州市能源集团工程科技有限公司

二、 项目名称 : 临安区 329国道服务区重卡充电站充电桩采购 项目

三 、项目编号: GKXJ202604023

四、 采购方式 : 公开询价

五、 采购内容 : 临安区 329国道服务区重卡充电站充电桩采购项目 400KW 充电桩(一机双枪,充电桩枪线长度为 10 米)。

表 1 临安区329国道服务区重卡充电站充电桩采购项目 标的物一览表

序号

标的物名称

型号

数量(台)

单价限价

( 元 / 台 )

1

充电桩

400KW (一机双枪 ,充电桩枪线长度为 10 米 )

2

51766.7

相关标准参考:

GB/T 20234.4-2023 直流充电连接装置(高功率接口,最高 1.2MW )

GB/T 27930-2015 电动汽车非车载传导式充电机与电池管理系统通信协议

GB/T 18487.1-2015 电动汽车传导充电系统 第 1 部分:通用要求

GB 50966-2014 充电基础设施设计与施工规范

六、 报价要求:

1、人民币报价。

2、报价包括 材料费、包装运输费、运输保险费、装车 费 、质保费、售后服务费、技术支持费、企业管理费、利润、税金等 完成本项目所需 费用, 报价 人须按报价函中的格式要求填写。

3、报价 人 开具增值税专票。

七、供应商资格条件 :

1、具 有 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供应商 ;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应价。(以开启当天询价人 通过 “天眼查”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3 、不接受联合体应价 ;

八、成交原则:

1、采用最低总价(除税价)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除税价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2、如出现最低总价(除税价)一致的情况,则采取摇号方式确定中标供应商。

3、本货物最高含税 单价限价为: 51766.7 元 /台, 最高含税总价限价 103533. 4 元 , 超过 总价限价 、 单价限价 的应价文件均无效。

九、商务要求:

1、结算方式:合同有效期内综合单价固定不变(若合同有效期内国家税率调整的,则相应调整),结算价=实际到货验收合格数量×综合单价。下单后支付合同价款的30%作为预付款,合同内全部货物调试合格且甲方验收后付款至结算价款的98.5%,剩余1.5%作为质保金,质保期内未发生质量问题的期满后无息退还质保金。

2、付款方式:货物到货验收合格后开具货款的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询价人收到报价人发票后30日历天内支付至100%。

十、服务要求:

1、供货:按询价人通知一次性供货,具体各批交货数量和交货时间以询价人书面供货通知单为准。接到询价人面供货通知单后的一周内将货物送至询价人指定地点(杭州市内,询价人仓库或施工现场)。

2、运输:报价人负责运输并承担运杂费(运输费、装车费、保险费、包装费、仓储费、清洁费等)。运输途中如有损失由报价人承担。

3、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供货结束。

4、质保期:设备安装调试试运行通过之日起2年。

十一、报价文件:

1、报价文件包括报价函、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和社保证明(若报价代表为法人代表则无需提供)。报价函、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按询价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以上资料及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严禁涂改,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2、报价文件用文件袋密封包装,密封处应加盖单位公章,包装封面上应注明应价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在202 6 年 5 月 8 日 15 时之前不得启封 ”字样。未按要求包装导致询价人提前拆封的,后果由应价人负责。

3、报价文件份数: 正本一 份。

十二、报价文件递交 :

1、截止时 间: 202 6 年 5 月 8 日 15 时

2、地点:杭州市 滨江区聚园路 290号能源集团大厦5楼成本管理部(招投标中心) 。

3、 未在规定时间内送到的询价文件不予接受。若快递方式递交的,则以快递送达时间为准。

4、快递单上备注项目名称。

十三、错误修正

报价文件如果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评审小组对响应文件的报价文件进行审核,对发现计算、书写等错误的,按以下原则进行修正:

(1) 报价函总价与报价明细表合计金额不一致的,以报价函为准;但报价函存在明显单位、文字错误的,则澄清、说明、补正;

(2) 如果用数字表示的数额与用文字表示的数额不一致时,以文字数额为准;

( 3 ) 除明显文字错误外, 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但大写有明显单位、文字错误的除外;;

( 4 )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合计金额为准,修改综合单价;

( 5 ) 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明细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 6 )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 7 )对漏(缺)报项、多报项的处理:采购文件中要求列入报价的费用(含配置、功能),漏(缺)报的视同已含在响应总价中,但在评审时取有效响应供应商中该项最高报价计入报价评审。对多报及赠送项的价格,评审时不予核减,全部进入评审。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由评审小组调整或修正响应文件的响应报价,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无效。

十四、联系方式 :

询价人名称: 杭州市能源集团工程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 杭州市 滨江区聚园路 290号

联系人: 付佳卉、 赵从静

联系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查看完整信息

纪检监督电话 : 0571- 86029152

杭州市能源集团工程科技有限公司

202 6 年 4 月 30 日

附件信息:

* 临安区329国道服务区重卡充电站充电桩采购项目询价文件.docx

* 临安区329国道服务区重卡充电站(1)(2)(cad2pdf).pdf

* 临安区329国道服务区重卡充电站(1)(2)(cad2pdf)(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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