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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浙江省机电技师学院瑞安学院办学场地租赁服务的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 2026-05-22

项目名称: 关于浙江省机电技师学院瑞安学院办学场地租赁服务的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招标公司: 浙江省机电技师学院

中标公司: 瑞安市瑞立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有限公司

采购标的物: 办学场地租赁服务项目

项目地区:浙江 温州

免费查看原文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浙江省机电技师学院

项目名称: 浙江省机电技师学院瑞安学院办学场地租赁服务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序号

名称

数量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

1

浙江省机电技师学院瑞安学院办学场地租赁服务

1

浙江省机电技师学院瑞安学院办学场地租赁服务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 预算金额 : 500万元/年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1、项目背景及简介:

( 1 ) 项目情况 :为了响应政府号召,根据浙江省机电集团和温州市人民政府签订的战略合作 框架 协议,为 “温台职教高地”的建设添砖加瓦。 2023年2月 瑞安 市 人民政府、 浙江省机电技师学院、 瑞立集团 有限公司 三方 签订 战略合作 框架 协议, 合作共建浙江省机电技师学院瑞安技师学院,根据协议内容要求,瑞立集团在培育期内提供相应的办学场所和设备设施,达到办学使用标准。学院考察评估了瑞立集团 旗下 的 瑞立中等职业技术学院有限公司 (瑞立中职) 教室、宿舍、实训室及 食堂 等 , 从硬件设施及使用建筑面积 非常符合瑞安学院的办学条件。 学院多次与瑞立集团沟通协商,最终研究决定租用 瑞立中职 部分校舍及食堂作为瑞安学院的办学场所。

( 2 )政策要求: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 “十四五”规划,重点建设与浙江建设全球先进制造业基地相匹配的10所一流技师学院。 我院已于 2022年成功入选浙江省十所“一流技师学院”建设单位。并严格按照“一流技师学院”建设指标要求,全面推进各项建设任务落地实施。

( 3 )办学合作方:瑞安 市 人民政府、瑞立集团。

( 4 )校区位置: 温州市 瑞安市 汀 田街道 文华路 966号 。

( 5 )场地条件: 租赁场地占地 面积 合计 64014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合计80403.13平方米,其中包含A1教学楼第一层建筑面积为5624平方米;B1宿舍楼第一层实训室建筑面积为522.81平方米;宿舍楼建筑面积为27734.36平方米;A2教学楼建筑面积为12989.96平方米;室内体育馆建筑面积为1213平方米;室内图书馆建筑面积为600平方米;A1教学楼第三层建筑面积为3317平方米;室外操场使用面积为9189平方米;食堂建筑面积为3815平方米;地下室使用面积为15398平方米 。 具备 独立办学空间,设施设备完善,租赁费用:经第三方评估为 588.9373 万元 /年, 但经学院与 瑞安市瑞立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有限公司 协商谈判,最终将费用降低至 500万元/年。

2、单一来源申请理由:

( 1)本项目公开招标公告于2026年4月1日发布,至2026年4月22日09:30投标截止时间,仅瑞安市瑞立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有限公司一家单位参与投标,本次公开招标因缺乏有效竞争,不具备公开招标竞争条件;

( 2)学生安全性 : 瑞立职校校园物理环境安全规范 , 基础设施 更完善、后勤保障全面,便 于教学管理 ;

( 3) 场地特殊性: 瑞立职校办学硬件条件完善成熟 ,具备 独立办学空间, 教学设施 设备完善 ,可立即投入使用 ;且该土地规划用途为:科教用地 (中等专业学校)/教育;

( 4) 根据第三方评估,租赁费用低于市场同类场地均价 , 避免新建或者改造产生的额外成本 。

( 5)三方合作协议目前仍在有效期内,且具有延续性。

3.采购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相关规定, “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可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同时,根据浙财采监[2021]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购买服务采购管理的通知》第四条规定,“公共服务项目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在现有的经济和技术条件下,更换承接主体将无法保证原有项目的一致性或服务配套要求,且导致服务或成本大幅增加或者原有投资损失”。

综上所述,该过渡性办学场所租赁项目符合政府采购相关规定中的单一性原则,结合我院 “一流技师学院”建设实际需求及项目自身特点,为保障各项工作平稳推进、降低办学成本, 故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瑞安市瑞立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温州市瑞安市汀田街道文华路 966号(滨海新区)

三、公示期限

202 6 年 5 月 22 日至 202 6 年 5 月 29 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公告期限为 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异议。

五、联系方式

名 称: 浙江省机电技师学院

联 系 人:浙江省义乌市城北路 60号

联系电话:龚老师

地 址: 查看完整信息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 采购需求专家论证意见表-瑞安学院办学场地租赁服务.pdf (5.3 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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